新華社太原11月9日專電(記者魏飚)“雙11”網絡購物消費旺季也將是網絡消費糾紛高發(fā)期,為引導消費者理性、安全消費,慎防消費陷阱,山西省工商局日前發(fā)布網絡消費六點警示。
一是網絡消費要理性。不要被低價迷惑,要查看商品參數、相關說明及買家評價等。對降價、清倉、最低價等優(yōu)惠打折的商品要認真辨別、仔細對比,核實優(yōu)惠折扣的真實性,避免被虛假打折行為蒙騙。在關注商品促銷信息的同時,還要了解打折促銷活動的條件和規(guī)則以及售后服務條款。
二是正規(guī)電商是首選。消費者應選擇經營規(guī)模較大、信譽度等級較高、口碑較好、交易量大、消費者評價較高的正規(guī)電商,對朋友圈的“良心貨”不要輕信。符合規(guī)定的網絡交易平臺,會在其首頁醒目位置公開網絡標識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信息。
三是交易安全要重視。消費者千萬不要在沒有任何資質認證的網站下單,更不要輕信以各種理由要求直接轉賬至私人賬戶,或點擊賣家通過QQ、旺旺等發(fā)付款鏈接的頁面、要求掃二維碼進行付款等行為,這將脫離正規(guī)網絡交易平臺的安全監(jiān)管。最好選擇到有第三方擔保的購物平臺付款,或者與賣家協商貨到付款。
四是貨到簽收不要急。收貨時應當場開箱查驗。一旦發(fā)現商品有問題,要立即聯系商家并拒收商品。
五是鮮活類商品謹慎買。消費者要慎買急于使用或保質期較短的商品。網購高峰期也是物流高峰期,購買時要做好快遞派送時間延遲的心理準備,避免因快遞不快造成商品成為“廢品”。
六是消費憑證要保留。如:聊天記錄、購物記錄、購物頁面截屏、購物票據憑證、快遞單、送貨單等。一旦出現消費糾紛,及時向商家協商處理,也可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,或者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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